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解读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概念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中国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特定海关监管方式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其中,“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以保税模式开展。
二、纳税规则
1.应税商品:所有通过海关联网的电商平台交易的商品,以及虽未联网但由快递、邮政企业提供电子信息的商品。
2.纳税义务人:购买商品的个人。
3.完税价格:实际交易价格,包括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4.代收代缴义务人:电商、平台或物流企业。
三、消费者优惠
单次交易限值提升至5000元,年度限值提升至26000元。超过单次限值但低于年度限值的单件商品,可全额征税进口,计入年度总额。
四、成为跨境电商企业
1.境内企业应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
2.境外企业应委托境内代理人办理注册登记,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企业注册登记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如已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无需提供)。
企业情况登记表,包括企业代码、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六、通关便利化措施
1.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2.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监管。
3.“清单核放”方式报关,满足条件的企业可“先进区、后报关”。
七、进境模式
1210网购保税备货:在保税区域或中心内备货。
9610海外直购进口:直接从海外购入。
八、新政解读
财政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增92个税目商品,如冷冻水产品、酒类、自行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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