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邮寄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通关指南

2024-11-21 00:05 关务组
个人邮寄分离运输行李物品通关指南 ##188**0755**0903 一、分离运输行李定义 分离运输行李指旅客在进出境规定期限内以托运方式运进或运出的个人行李物品。需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经核准后六个月内运进。 二、个人邮寄分离运输行李 通过邮递方式邮寄进境的分离运输行李,主要通过邮政和快件两个渠道。 三、禁止和限制物品 分离运输行李不得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海关总署令第43号)规定的禁止进出境、限制进出境物品。 四、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1号)。 五、数量限制 个人邮寄分离运输行李物品数量需与已放行行李物品合并计算,以个人合理自用为原则。 六、免税额度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海关免税放行。 七、办理流程 1.申报:进出境旅客入境时选择“申报通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 2.网络通关:通过邮政渠道的,可通过网络通关系统或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众号进行申报。 3.快件渠道:向快件运营人提供相关资料,由运营人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通关申报。 八、注意事项 分离运输行李物品在计算数量限制和免税额度时需合并计算。 离开海关申报通道后无法补报,需主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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