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海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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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产品
新加坡对我国实施注册准入的产品包括:
1.含猪肉、羊肉、牛肉类罐头及蒸煮制品
2.禽肉罐头及其蒸煮制品
3.蛋制品(咸蛋、皮蛋、蛋液、蛋粉和熟制蛋)
肉制品定义:冰鲜、冷冻或经加工的畜禽胴体,及肉类成分含量超5%的食品(如披萨、肉脯)。
蛋制品包括咸蛋、皮蛋等。
二、注册流程
1.获得我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企业向所在地海关提出推荐申请。
2.南京海关组织评审,向海关总署推荐。
3.海关总署向新加坡官方推荐。
4.新加坡官方现场检查。
5.新加坡官方发布符合要求企业名单。
三、工厂注册要求
需满足新加坡《境外屠宰场、蛋肉加工企业认定标准》:
设计和设施
害虫防治
卫生规范
屠宰场和分割/去骨操作
肉类加工
蛋加工
蒸煮(热加工)
产品可追溯性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
特定产品需满足相应兽医卫生要求。
四、特定产品兽医卫生要求
1.蛋制品:https://www.sfa.gov.sg/docs/default-source/tools-and-resources/resources-for-businesses/veterinary-import-conditions-egg-pdt.pdf
2.牛肉及其制品:https://www.sfa.gov.sg/docs/default-source/tools-and-resources/resources-for-businesses/veterinary-import-conditions-beef-and-beef-pdt-pdf.pdf
3.禽肉及其制品:https://www.sfa.gov.sg/docs/default-source/tools-and-resources/resources-for-businesses/veterinary-import-conditions-poultry-and-poultry-pdt.pdf
4.猪肉及其制品:https://www.sfa.gov.sg/docs/default-source/tools-and-resources/resources-for-businesses/veterinary-import-conditions-pork-and-pork-pdt.pdf
五、猪肉产品兽医卫生要求
1.无非洲猪瘟、古典猪瘟
2.无口蹄疫(无论是否接种疫苗)
3.肉不得来自泔水喂养动物
4.宰前、宰后检验无传染病迹象
5.无化学防腐剂或其他有害物质处理
6.蒸煮肉制品需商业无菌
六、冷鲜肉附加条件
1.无旋毛虫病
2.来自母猪、阉割猪
3.无化学去污处理
4.真空包装,保质期超6周
七、调理肉附加条件
1.保质期超14天,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2.预包装,标注“调理肉”及净重
3.兽医卫生证书注明调理肉
4.进口商需告知零售商户展示销售部门
八、对外注册申请
可登录“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在线申办。
出口报关 报检 商检